32岁,家里介绍相亲,谈了2年,女方大1岁; 24年9月一起去东山岛玩,女方考虑到贞洁,订2间房,全程费用由我承担,所幸无事; 24年10月去南昌,给女方买了手镯等花费3万多; 24年底女方和家长来深圳,商谈下一步,要求订亲当天一次性给彩礼28.8w+补全五金,之后才能同居,我当场否决并离席,事后女方主动缓和关系,双方寻求折中办法; 至今,我想应该有所决断了! 25年4月,道别、分离,2年来最亲密的接触是偶尔几次的牵手和拥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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